发布时间:2021-02-28 02:56:57 阅读量:9071 作者:贻烁
(记者/郑佳欣)其房产必须具备居住的基本条件
广州近期加速推地,多次“缺席”广州土地拍卖会的房企大鳄终于重出江湖。广州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昨日开拍广州开发区一幅用地面积达11万平方米的巨无霸住宅地,吸引万科和中海两大开发商血拼,最终经过22轮的现场竞拍,该地块被万科以13.65亿元收入囊中,成交楼面价高达4720元/平方米。
昨日开拍的广州开发区开源大道以南SDK-D-3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占地面积115671平方米,挂牌总价126082万元,楼面起始均价4360元/平方米,要求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套型住房面积须占住房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
根据要求,拿地开发商还要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并在2012年11月30日前缴清余款。
这样一幅巨无霸住宅地引来了万科和中海两大地产巨头的捉对厮杀。据了解,现场每轮加为500万元起,其间中海曾一次加价1000万元试图压倒对手,但没有坚持到最后。经过22轮的价格战,最终由万科以13其房产必须具备居住的基本条件.65亿总价夺得,楼面地价4720元/平方米,溢价率仅8.3%。
近期,广州推地幅度逐步加大,广州开发区更是其中的供应大户。据统计,仅9月以来,便相继推出4宗地块共34.4万平方米,挂牌总价13.7万平方米,分别为一宗宅地、一宗科研地块、一宗仓储用地和一宗工业用地。其中最受关注是代号为CPPQ-A1-2的二类居住地块,宗地占地面积15.7万平方米,挂牌总价12亿,是近期以来少有的巨无霸住宅地。
有专家表示,受财政等因素影响,预计下半年各地政府将加快步伐推地,迎来推地潮,而房企目前投资来看资金面还不太充裕,部分房企或许仍无力接盘。而诸如万科这样房企,将进行补仓,抄底土地市场。资深房产专家韩世同表示,目前广州土地市场确实有回暖的迹象,但只能同上半年相比有逐步回暖的趋势,并不能算是真正的回暖。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是对住房交易和住房消费的又一个刺激手段其房产必须具备居住的基本条件。“此次税率的调整对于降低交易成本、活跃交易气氛有积极利好。”
“昨天知道要交房的消息,抱着一对双胞胎孙女激动地哭了,盼了两年,终于等到了新房。”陶阿姨说着眼眶又一次湿润了。她说,她是看着这个小区慢慢建成的,从她申请得到廉租房开始,就经常来小区,廉租房的装修比我租的房子好多了,这下终于有家了。”
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佳兆业虽然在2年前便开始布局上的战略转型,但除了在一、二线城市的优质资产外,其在三、四线仍有一些项目,而这些城市融创目前肯定是不会进入的。因此,选择收购一线核心城市的项目,对于融创来说更乐意接受;同时,如果选择收购郭家持有的佳兆业全部股权,势必会引发全面要约收购,这对于刚刚以155亿港元吃下融绿平台的融创来说,肯定会造成资金上的紧张,而在这方面吃过一次大亏的孙宏斌,对于现金的控制,是十分谨慎的;此外,佳兆业上千套房源仍未解锁,拿下佳兆业控股权,势必先要解决上述问题,否则这部分股权相信无人敢接。
当被问及为何选择津南区进行高端置业时,有置业者表示:“市区不是没有别墅楼盘,但相对拥挤的交通条件和周边整体环境都不是我们想要的。而津南区内高端别墅项目众多,让我们拥有很大选择余地。我选择的天嘉湖附近别墅总房款也维持在250万元以内,虽说是改善性高端置业,但性价比仍然是吸人眼球的最大因素。”(李程)
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副部长齐骥4日上午表示,城乡和住房建设部对各地房价控制目标没有指导意见,但要求保持房价基本稳定。他透露说,针对新的国务院调控的文件,一个星期内会有详细的信息解读。而各地方的调控目标需要各地方政府制定并发布,预计3月底地方政府细则将会出台。
北梁所在的东河区常务副区长刘燕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棚改前,东河区旧区连片、棚户集中、面貌落后,尤以北梁地区更为突出。在她看来,北梁棚改的内生动力就是抓住机遇、借力打力地改善民生和城市面貌的强烈愿望。
而更早之前,普通住房营业税免征门槛为5年,去年3月份,这一门槛被下调为2年,即“五改二”政策。
“我们目前没有接到任何有关通知,二套房贷政策没有变化。”昨天,记者询问了本市多家银行的有关人士,几乎都得到了这样的答复。
中国人似乎对海景房有种天生的向往。一部《非诚勿扰2》,葛优舒淇两人的小木屋几乎把海南亚龙湾的海景房推向了世人瞩目的顶点,影片取景的那座酒店顿时门庭若市,租价也水涨船高。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罗钰林说,根据《合同法》第54条,撤销合同必须具有以下理由:一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是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才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认购合同是不能撤销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四条,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但是据调查的情况看,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陈枫所提出的不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并非事实,不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公布,这一《通知》被认为是新“国五条”的具体实施细则。这是继2011年初以来,国务院再次出台全面的楼市调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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